关于****年“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
养殖场和从业人员认定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号)和《关于开展“一县一品”特色劳务品牌申报认定的通知》精神,现将****年“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养殖场和从业人员认定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单位: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电话:****-********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年“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养殖场和从业人员认定名单(第二批)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