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东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供应商的公示
东方市公安局已按遴选公告和有关法规要求完成东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供应商的遴选工作,现将供应单位公示如下:
选定单位:亨铭威(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方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
东方市公安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