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BDYZ-********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抚松县黄家崴子出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一标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园东路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抚松县黄家崴子出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一标段)
施工范围:白山市抚松县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采购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总监理工程师:齐少华
职业证书信息:高级工程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菲、乔俊鹏、王秋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文及发改价格〔****〕***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长春市博达永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远达大街以东,北区丙二十二路以南悦榕湾B、C地块C**#楼****号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抚松县自然资源局的 吉林省抚松县黄家崴子出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一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吉林省抚松县黄家崴子出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一标段),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