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时间:****-**-** **:** |
安阳康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安阳康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受理安阳康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年**月**日指定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担任安阳康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破产进程,安阳康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上午**:**召开,现将具体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年*月**日上午**:**。
*.会议地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审判庭。
*.会议主题:核查债权并就清算有关事项进行表决。
*.联系人:李律师/邓律师,***********/***********。
望各债权人准时参会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安阳康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参会要求:
*、自然人债权人参会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予以核对。
*、法人债权人参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委托代理人参会的:
(*)自然人债权人委托其他自然人参会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予以核对;
(*)法人债权人委托自然人参会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予以核对;
(*)自然人债权人或者法人债权人委托律师参会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代理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代理律师出示律师证原件予以核对
*、债权申报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不需要重复提供如果有缺项,需补齐;更换新的代理人,需提供全新的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