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督导及培训项目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督导及培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督导:每季督导*次全市各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旅行社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填报团队信息、导游带团期间开启APP等。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每季结合督导通过线上、线下“一对一”的方式,对全市各旅行社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员及相关人员就如何完善旅行社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填报团队信息、导游带团期间开启APP等进行平台应用培训。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果分析报告。每季结束前*日编制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果分析报告,一式*份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三、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
四、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熟悉文旅行业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四)供应商团队中具备至少一名省级以上旅游专业的专家,并提供证明支撑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向市场管理处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清单、法人授权文件、信用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积极报名。
六、承接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忠盛
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