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厦门市
发布时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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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电子〔****〕**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产品征集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

  (二)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创新,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三)近三年内上市销售(****年*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申报企业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四)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方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于月*月**日前登录“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www.fujiansme.com)”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EMS邮寄至我局电子信息处,《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二)申报材料

  *.《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申报表》;

  *.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

  *.如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环保达标等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有关事项

  (一)新产品相关材料和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存在弄虚作假或产品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技术攻关、专精特新等惠企政策。

  (三)我局将在省工信厅发布推广和展示推介的基础上,通过门户网站同步宣传推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新产品宣传,组织供需对接。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东楼***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xm.gov.cn

  附件:*.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申报表

  *.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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