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3002407542201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庭审保障专用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抚宁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29日
项目编号:HB2024081610080001
中标金额:158.18万元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庭审保障专用设备项目
联系方式
0335********
联系人:未*
单位: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
0335********
联系人:谢**
单位: 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0335********
联系人:李*
单位: 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HB****************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庭审保障专用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鲲吟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街道新天地商务中心B座****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高清庭审主机、高清固定一体化变焦摄像机、入侵防御系等
    品牌:华夏电通、明日、启明星辰等
    规格型号:CHNSYS-HMCP****、UV-J****D、NGIPS****-D-B等
    数量:*批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一存、韩洪波(甲方评委)、曹玉文(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计法计算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成交价在***万以下部分,按*.*%计取;成交金额在***-***万部分,按*.*%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西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中科遥感产业园**-*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涛、谢笑颖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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