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CGZ[****]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二中学新建综合楼教育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标响应情况”增加“所投核心产品满足招标技术指标、参数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彩页、实物照片、检测报告、软件功能截图、软件著作权、产品功能介绍视频等形式,但必须充分证明参数要求),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得分或加分。”的要求。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变更为: 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无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在原《招标文件》中增加以下两项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参数响应承诺函”,承诺所投货物和软件系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所有功能均能实现,如在项目交付过程中出现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不能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参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按照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验收时将邀请本项目未中标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截止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参数实质性响应,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对本项目做废标处理,并报有关部门处罚。 *、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点**分,现变更为****年*月**日**点**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第二中学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英才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卓诚广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于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思羽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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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pdf |
招标文件(更正后).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卓诚广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