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和第九章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中“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而在附表二和附表三的备注中是要求”“*.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处要表述和要求不一致。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企业资质类型分别有“水利-施工类企业”和“给排水-施工类企业”,请问以哪个企业资质类型为准?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企业资质类型以“水利-施工类企业”为准。二、澄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P*,第二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修改为“项目编号:A**-******-****-****-**-**”;*.招标文件P*,第二章招标公告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修改为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电话****-********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投诉处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