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确认一家评估机构,开展根河水文站段疏浚工程清淤物评估工作,现将必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万方砂石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项目地点:根河市
*.项目内容:对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预采取的**万方砂石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储量、品质、市场价值等方面,并出具评估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估报告提交并通过审核之日止。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单位及法人无不良记录;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三、 报名时需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证明具有相关业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因本项目为入围类中标项目,无固定中标金额,根据行业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设定最高限价*.**万元,以固定金额报价(例:本次代理服务费报价 万元)。
四、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公司会议室;
*.递交方式:密封后现场递交或电子邮箱报价。(电子邮箱*******@***.com)
五、 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比选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人。
六、 联系方式
比选人: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根河市
联系人:龚雪
电话:***********
七、 其他
*. 本公告在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根河市鑫泰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