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县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嘉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建设地点:嘉禾县所有乡镇。 *.*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善嘉禾县畜禽粪污利用不足的现状,通过实施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设范围覆盖嘉禾县所有乡镇,估算总投资*****万元(包含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 (*)养殖专业户(养殖社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种植消纳地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 (*)大型沼气工程 (*)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 以上建设具体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 项目招标下限值:*****万元(包含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 *.* 计划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年,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 招标范围: (*)养殖专业户(养殖社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种植消纳地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 (*)大型沼气工程 (*)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 以上建设具体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 项目合作模式及回报方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嘉禾县人民政府授权嘉禾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实施机构,中标的社会资本牵头人必须在嘉禾县组建SPV项目公司,SPV公司按照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建设。 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按市场化原则与养殖专业户(养殖社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种植消纳地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等进行协商,并就该等子项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签定协议,确定合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养殖专业户(养殖社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种植消纳地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经与养殖场(户)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由项目公司承担部分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其他工程的管理工作。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为有机肥及其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为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工程及协商后由项目公司承担的其他子项目对应的中央资金、县级财政配套;管理费,管理费为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各级政府给予的有机肥生产销售补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在三家以内。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或成员单位控股股东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或成员单位控股股东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有机肥生产销售的,必须入股在嘉禾县成立的项目公司,并且股权比例不低于**%。 *.*其它要求: (*)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 年 * 月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网址:*********************************************************)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style="letter-spacing:-2.7500pt; "> czggzy.czs.gov.cn)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 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 ** 月**日 ** 时**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 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嘉禾县发改局、嘉禾县住建局。电话:****-*******、 ****-*******。 **.其他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根据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收取******元。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嘉禾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地址:郴州市嘉禾县 联系 人:廖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号长岭宾馆*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