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园林绿化事务服务中心叶县盐都公园环卫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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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 | |||||||||||||||
*、项目名称:叶县园林绿化事务服务中心叶县盐都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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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叶县盐都公园全园各区域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包括公厕、河道、管理区域、安全秩序维护等(详见第五章采购服务标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 个标包。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B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C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F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XM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园林绿化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叶县九龙路东段 | |||||||||||||||
联系人:许晓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号荣盛华府*号楼*单元***室 | |||||||||||||||
联系人:龚亚珍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龚亚珍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