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中学金福校区建设工程场平部分监理(第二次)(工程名称)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代建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潼南区金福新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占地约***亩,规模为**个教学班(高中**个教学班,初中**个教学班),新建校舍面积约*****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 **万元。
*.*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 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服务期与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步(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完工结算、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 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满足国家相应标准。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文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号 |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东段***号 |
联系人: | 李老师、郑老师 |
联系人: | 韦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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