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龙兴小区**号滑坡治理工程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三明市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龙兴小区**号滑坡治理工程(招标编号:E*******************),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 * 人。
二、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质量员:市政施工员或土建施工员*人;现修改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或土建质量员*人。”
三、本项目标段编号:E**********************。
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