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02破35号通知书(致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招标公告 湖北省 | 武汉市
发布时间:5小时前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通知书 (致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鄂****破申**号《民事裁定书》,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鄂****破**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贵方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移交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的财产、营业证照、印章、账户、账簿、债权清册、债务清册、业务合同、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文书等资料,移交前须妥善保管前述财产及资料。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当面或书面向管理人说明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现有的财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大事项。

*、若离开住所地的,须提前告知管理人并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人民法院许可。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询问。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贵方如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武汉鑫畅阳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O十四


查看原文
武汉市最新招标
湖北省 | 武汉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2分钟前
湖北省 | 武汉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2分钟前
湖北省 | 武汉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2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