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射阳县碧水湾沐浴中心名下的*台电梯(详见附件),现该单位已注销,原址上的电梯已拆除,但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依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电梯予以公告注销,现将设备清单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各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向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联系人:惠志妍,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序号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地址 |
设备名称 |
产品编号 |
规格型号 |
使用登记证号 |
核查情况 |
* |
射阳县碧水湾沐浴中心 |
射阳县兴阳广场北首三楼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G***** |
GPN**(****P****/*.*) |
未登记 |
企业已注销、设备已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