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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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甘肃宁州城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QYXEYXYGZC********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腾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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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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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 QYXEYXYGZC******** | 服务类 | ******.* |
公告内容
甘肃宁州城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宁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实施自主招标,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宁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体服务事项以项目后续招标为准。
三、招标服务费金额:******.**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 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库中选取与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七、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请参与的投标人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本次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
九、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宁州城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宁州城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号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