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以及中期评估报告选择编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一)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规范,做好金秀瑶族自治县“十五五”时期发展趋势预测与目标设定、发展方向与策略的制定等,以及编制完整的规划纲要文本。
(二)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推进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金秀瑶族自治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
预算总控制价共肆拾万元整(¥******.**元),其中,“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费**万元,中期评估报告编制费**万元。规划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备规划咨询、评估咨询等资质;
(三)****年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个;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服务采购活动。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提供资料:报价单位须持项目报价文件,包含报价明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年以来的业绩(以上文件加盖公章)等,送至或邮寄至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号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或发送至邮箱地址:************@***.com。联系人及电话:文李筱萱,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至**:**。逾期我方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三)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单位须提前告知联系人,报名时间按当地邮差时间。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