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原面粉厂七间房加一个院约1.66亩房屋使用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静海区 发布时间:2023-11-13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原面粉厂七间房加一个院约1.66亩房屋使用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原面粉厂七间房加一个院约 *.** 亩房屋使用权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特别提示:根据民法典七百三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原承租人牛洪文具有优先承租权(即租赁期限届满,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并已提出行使场内优先权,因此在本项目报名及竞价过程中按以下情形处理:(*)除原承租人外,无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原承租人即以标的底价成为最终受让方。(*)除原承租人外,有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由普通意向方(即除原承租人以外的报名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个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报价一次;*个及以上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竞价后,竞价结果最高价的普通意向受让方可以再报价一次】,产生最终价格,原承租人如认可最终价格并确认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以该价格成为最终受让方,如原承租人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产生最终价格的普通意向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转出用途 |
商业经营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