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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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惠安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采购内容:****-****年惠安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数量:*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为****-****年惠安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数量和服务要求,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要求。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