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2025年度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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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我部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拟对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年度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采购需求:

负责开展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年度建设项目(第一批)的公开招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招标工作。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招标代理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专职人员*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专用的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等)、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其中,开评标场所要具备完善的远程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其中,房屋产权应在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如不是须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租赁场所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提供近二年内工程项目代理业绩证明(提供对应的招标报告、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

*.提供****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收取材料截至时间:****年*月**日。

四、以上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进行装订成册(一套),并在封面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收取材料地点: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

联系人:金先生  ***********

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

****年*月*日

来源: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

撰稿:邱文博

校对:邱文博

一审:赵洪娥

二审:迟玉刚

三审:金京山

责任编辑:中共东宁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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