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拟对有意向参与我单位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择优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期限:*年。
(三)服务范围: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所涉及的货物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服务类(无人机飞防、机械播种等服务)、工程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基地建设等)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拟公开遴选*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提供合法、合规、优质、高效、切实可行的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代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办理中标手续,协助合同签订,其他与招标相关的事宜等。
二、遴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审人员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第*名为中选代理机构,评分表见附件*。
三、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遴选响应文件(见附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邮寄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二)遴选响应文件邮寄或投递地址:景洪市澜沧江路**号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玉老师。以上材料均需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封口处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以电话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并在景洪农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内我单位对中选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走访,若提供材料有不实或虚假行为,将取消此次遴选资格。
六、其他
(一)代理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递交资料成功与否,各代理机构的遴选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单位予以存档。我单位承诺将对所有代理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代理机构自行承担遴选所产生的费用。
(三)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遴选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表、评分表.docx
附件*: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响应文件.docx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