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场地及附属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北京市 | 朝阳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08
项目名称: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场地及附属工程项目
联系方式
1389*******
联系人:刘**
单位: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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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场地及附属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场地及附属工程项目 编号 TP*********************
建设单位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 联系人 刘明亮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院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朝阳固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唐淑红 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
* 辽宁恒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李青柏 注册二级建造师 ********或辽************
* 辽宁惠海实业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李博飞 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小林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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