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肃省 | 平凉市
发布时间:2024-09-18
预算金额:12.28654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9-24
项目名称: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569*******
联系人:周**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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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盛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GSGL-JC********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 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公告内容

    • 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盛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司法局的委托,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自主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GL-JC********

      项目名称:泾川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安装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

      (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和社保凭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秒至*************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

      方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投标人请于***********分至***********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竞价时间:***********分至***********分;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结果公示:

      *)资质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等打印胶装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泾川县司法局

      址:泾川县泾崇路与泾州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盛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市社区街道水泉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采购文件

    • 附件*:乡镇司法所门头、背景墙改造清单.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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