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关于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区发改项(****)**号)”现变更为“《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区发改项【****】*** 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叁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