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分拣机配备工程新增及省内配套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兰州中川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分拣机配备工程新增及省内配套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分拣机配备工程新增及省内配套项目
*.采购内容:
*.*确定*家供应商,为兰州中川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分拣机配备工程新增及省内配套项目提供设备供应工作,采购预算约***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窄带分拣机及相关配套设备一套,预算金额***万元,资金由集团公司承担。NC双边翻盘分拣机及相关配套设备一套,预算金额***万元,纳入****年第一批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由省分公司承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本次新增设备的电控需接入原矩阵传输分拣系统,形成统一启停和控制逻辑,程序接入及电控改造属于原厂商的核心技术,其他厂家无法完成。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版)》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号至诚枫叶国际B塔*单元**层
联 系 人:张小霞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
邮 箱:**********@gs.chinapost.com.cn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