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新疆海川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国道***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第二合同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大写:叁仟壹佰贰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肆元柒角陆分)。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 合格 标准。
项目经理: 王西亚(新************)
项目总工: 欧秀梅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的**日内到沙雅县交通运输局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沙雅县交通运输局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阿不力米提·牙库甫 (签章)
招标代理: 新疆金盛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杨景文 (签章)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