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商铺招标公告[招租中]

招标公告 广东省 |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4-08-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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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前言】

*.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以银行转账方式(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到化龙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专用账户。化龙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专用账户资料如下:①户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②开户银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化龙支行,③账号:***************** ,④款项来源:村商铺项目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本人的账户转账(亲属的都不可),不接受支付宝、微信、现金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以单笔对应金额转账为准,不得多个项目合计一笔转账。

*.进行投标前,投标人需先把手机放入隔离柜,自行保管钥匙,投标完后自行取回。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 ****-**-**日**:**时对村商铺(交易内容) 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村商铺 ************-wy**** 公路段**号之一 **.** 平方米  平方米 草堂公路段**号至**号 店铺

       租赁年限:*.**年。
       交易底价:****.** 元/宗·月(含税)。
       备注(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投标人中标签合同后,如需转让必须经草堂村委同意,经三资平台办理变更第三方,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私自转让的,作承包方违约处理。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未签订协议前,承包方严禁施工。如承包方私下拉接水电及施工等产生的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递增情况:每*年递增**%

二、竞价资质要求:

*、竞投人必须以本人名义缴纳保证金,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并确保竞投期间转账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

*、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金。

*、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现场明标竞价,采取举牌形式,价高者得。竞投分两轮举牌:(*)第一轮举牌顺序按摇珠的先后顺序举牌,摇珠顺序为第一者,举牌为交易底价,之后按摇珠先后顺序每次举牌在上一次举牌价格基础上定额增加**元/月(有缴交投标交易保证金的竞投人数如少于*人,则竞投人每人至少举牌一次,不举牌的竞投人没收投标交易保证金,举牌增幅可少于底价的**%,由价高者得;如竞投人数多于或等于*人,则竞投人按摇珠的先后顺序举牌,举牌增幅必须高于底价的**%之后,顺延举牌者才可以自愿不举牌,由价高者得;如不按以上规定举牌,我村有权将该投标保证金按其他收入处理)。(*)第二轮按竞投人的意愿举牌,价高者得。

*、在投标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投标有效,视为该单位(竞投人)以底价中标,竞投时间过后弃权或不签订合同的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若*人或以上参与投,价高者得。若无人竞投,则续期发布/另行组织。 

*、中标者不得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投标本人签订合同。 

*、竞得人必须于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竞投人到场竞投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对于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村集体在中标后签署化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保证金处理委托确认书,委托处理该项目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专户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交易保证金大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多出部分无息原路退还。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报名时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四、本次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价不低于****.** 元/宗·月(含税)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投标单位可于****-**-**至****-**-**,上午*:**时至**:**,下午**:**至**:**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草堂村委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于****-**-**至****-**-**,上午*:**时至**:**,下午**:**至**:**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到化龙镇龙祥路*号化龙镇农村农业办公室报名。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日**:**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并到化龙镇龙祥路*号化龙镇农村农业办公室确认竞投资格。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龙支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       银行账号: ***************** 。
七、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日**:**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化龙镇龙祥路*号化龙镇农村农业办公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存款凭证原件;

       (*)竞投资格确认书。

     (*)单位名义报名的带公章。

八、受让人、承租(包)人要求:
       合法经营
九、其他说明: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和《交易合同》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接受本项目出租方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河涌管理蓝线范围以河涌确界定桩范围,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搭建建(构)筑物堆放物料等行为,河涌管理范围面积不进行发包,确保河岸畅通,保留巡河通道。 

(五)对因水利及河涌建设、清淤等工作,无条件提供作业面。

(六)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拆,不予补偿。

(七)合同约定的租金为税后租金,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

(八)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九)*.投标人中标签合同后,如需转让必须经草堂村委同意,经三资平台办理变更第三方,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且每次转租甲方收取乙方手续费人民币 **** 元。如私自转让的,作承包方违约处理。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未签订协议前,承包方严禁施工。如承包方私下拉接水电及施工等产生的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具体时间)****-**-**日**:**时前报名登记。
十一、本次项目交易 番禺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与联社交易站 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十二、投诉联系方式
投诉地址: 草堂村委
投诉联系人: 黄贯强
投诉电话: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草堂村商铺承包协议(初稿)

 

甲方(发包方):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铺坐落地址、面积及承包年限

*.甲方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公路段 ** 号之一约 ** 平方米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承包期限为 *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商铺保证金及承包款的标准、交付

*.协议签订当天,交付商铺保证金人民币 ***** 元(大写: 叁万元整 )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乙方不存在违约或拖欠承包款、其他费用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拖欠费用,保证金不作退还。

*.承包期内,每月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每 * 年在上一年度的标准上递增 ** %,即由     年    月    日开始递增。

*.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在每年      月    日前交纳当年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全年承包款(即先交租后使用),逾期不缴交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处理商铺内所有资产及终止本协议。

*.协议签订当天,乙方一次性缴交****年门前升级改造费****元给甲方,承包期满后该费用归甲方所有,如遇上级部门征收,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三、商铺的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通知乙方签协议,乙方须三日内(正常工作日)到村委签订协议,逾期按违约处理,甲方没收交易保证金。

四、其他约定

*.铺位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铺位的用途和原状,如确有改动需要,须经草堂村委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擅自改变导致铺位严重损坏的,甲方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并按乙方违约处理。因商铺范围内外,条件不允许的不能加装烟囱。

*.乙方须合法经营,其业务范围应在上级有关部门的许可范围内(不能经营烧烤或开设兰州拉面等)。

乙方需办理牌照时(如办理营业执照、水电报装、水电费、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甲方可协助,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用水,可到草堂村委报装用水;本协议期满后,水表归甲方所有。

乙方自行负责商铺门前卫生三包,门前不能堆放杂物、花坛边*米以内不能停放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花坛边*米路以外至商铺门前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管理,如遇草堂村临时使用该空地,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且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承包期内,乙方须依时向有关部门缴交所需交纳的一切款项。

*.承包期内,乙方应做好相关安全措施(防火、防盗等),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期内,如遇上级征用该铺位,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出被征用的商铺。按照上级有关征用补偿的规定,被征用商铺的土地及铺房补偿属甲方所有,铺内设备和搬迁费补偿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对铺位所作的投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且有权处理商铺内所有资产,以及追究乙方需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如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方双倍保证金。

*.承包期满时,乙方所投资的一切设施,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应在承包期满当天清理和运走商铺内的物品,逾期则甲方有权处理商铺内的一切物品。铺位应保持原好无缺并能继续使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护、修理及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在铺位内投资安装的固定设施,一律不得自行拆除,期满后属甲方所有。

*.商铺的日常损坏及管道堵塞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如商铺遇自然灾害造成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如无法修理则本协议终止。

*.承包期内,如乙方需转租,必须书面通知草堂村委,经村委同意后方可转租;转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每次转租甲方收取乙方手续费人民币 **** 元。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在同等条件下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镇农业办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承包河涌管理蓝线范围以河涌确界定桩范围,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搭建建(构)筑物堆放物料等行为,河涌管理范围面积不进行发包,确保河岸畅通,保留巡河通道。(*)对因水利及河涌建设、清淤等工作,无条件提供作业面。(*)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拆,不予补偿。(*)甲乙双方在未签订协议前,乙方严禁施工。如乙方私下拉接水电及施工等产生的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承包期内乙方须自觉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如因未履行或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等产生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餐饮类商铺需配备符合规格的其他垃圾桶及餐厨垃圾桶;(*)除餐饮店外的其他商铺厂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符合规格的垃圾桶。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乙方: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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