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 | 梅州市 | 梅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3-04
项目编号:441424-2022-00405
招标单位:五华县公安局
预算金额:303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5
开标时间:2022-03-25
项目名称: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753********
联系人:未*
单位: 五华县公安局
招标人
0753********
联系人:未*
单位: 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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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五华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五华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五华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rar
附件* 协议.pdf
项目概况

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 *(项)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类型:服务类。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号)、梅市财采管〔****〕*号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个月,系统建设完成后*日内进入试运行阶段,正式运行*个月后进行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五华县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 ,下午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注:**:**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商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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