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浏阳市李畋路以西,锦程大道以南银天南湖一号3#栋310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省 | 长沙市
发布时间:1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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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浏阳市李畋路以西 ,锦程大道以南银天南湖一号*#****【不动产权证号:湘(****)浏阳市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为四室二厅二卫,;总层数**层,标的位于第**层,有电梯,两梯三户;建成时间****年;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本次拍卖包含入户门、窗等现有标的装饰装修在内,但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

网络询价:******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咨询电话:***********施女士。

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展示看样时间:如需看房请短信***********报名(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税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尾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账号:***********************

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

在缴纳成交余款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执行法官:林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施女士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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