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兰铁路沿线韩庆坝地区线路两侧的彩钢及简易结构建筑

变更公告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沙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3-22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3874号
开标时间:2020-03-23
项目名称:包兰铁路沿线韩庆坝地区线路两侧的彩钢及简易结构建筑拆除加固工程
联系方式
0472********
联系人:邬**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兰铁路沿线韩庆坝地区线路两侧的彩钢及简易结构建筑拆除加固工程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兰铁路沿线韩庆坝地区线路两侧的彩钢及简易结构建筑拆除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SG-***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原定于*月**日上午*点**分,现变更为*月**日下午**点**分!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沙河街安定路**号
联系人: 邬彩霞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联系人: 李菲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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