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国家认证的*%税率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场后经验收合格,由买方通知卖方办理结算手续并开具正式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并挂账*个月后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剩余的**%在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个月内付清,另外的*%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卖方同意给予**天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