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辰大街以北,颖秀路以东A-*地块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HYH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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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 |
天辰大街以北,颖秀路以东 A-*地块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以北,颖秀路以东,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年*月开工建设,****年*月全部竣工。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截止****年*月,住宅销售去化率**%,车位储藏室销售去化率**%,整盘去化率**%。该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以上,已达到可清算条件。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天辰大街以北,颖秀路以东A-*地块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 | |
*、项目类别:服务类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内容:天辰大街以北,颖秀路以东 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相关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根据税法及采购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整理数据、申报资料整理装订、清算报告编制、清算过程中业务咨询与支持,配合采购人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并进行沟通、调整等相关涉税服务;(*)配合采购人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及税款缴纳;(*)对采购人相关的账务处理提供建议,对税务风险控制提供税务意见等。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能满足项目需要; *.供应商近三年(****年**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有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业绩不少于*个,并提供相应业绩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 |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 数字证书办理”。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 |
*、递交地点:制作: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上传: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北京时间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供应商无须现场参与报价。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山东惠威置业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号齐鲁软件园*号楼(创业广场C座)地下一层*-***室 | |
联系人: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号楼**层 | |
联系人:张洋洋、王铭花 | |
联系电话:****-********、*********** | |
九、其他说明 | |
*.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自主报名成功后,须在磋商文件领取截止前将须将以下材料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建议合并为一个PDF格式)送至********@***.com邮箱,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或提供****年度财务状况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类似业绩(不少于*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面原件扫描件以及对应鉴证报告首页、盖章页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网页截图;(*)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磋商文件领取截止前未向代理机构邮箱提交资料的,按未按时获取磋商文件处理。 *.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联行行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 备注项目编号,电汇后请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本项目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澄清答疑及相关修改内容进行在线解密。磋商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业务投诉电话:****-******** 邮箱:*******@***.com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