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吉林长春市绿园区吉林省长春市丰越大路***-长春市宝钢钢材贸易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元
三、商务条款:*、报价要求: *)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报价更改: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 *)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合同执行周期:****年*月**日 至****年**月**日。*、验收要求:*)需方在收到货物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质量验收:依照图纸或技术协议为依据,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需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年。 *)合格证要求: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结算付款: 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及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付款。*、质量保证金: 无需交付质保金,但非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试用成功后才允许办理结算手续。*、中标及废标原则:*)评标原则:按单项最低价定标。 *)报价产品性能参数等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经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可废标。 我方要求提供而在*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标的物其他要求: 送货车辆及人员须遵守长春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的规定,确保机动车辆基本安全装置可靠,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符合长春宝钢要求的车辆和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人员。*、其他交付要求: 供方服务人员须遵守长春宝钢各项安全规程,供方进场车辆必须遵守长春宝钢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满足现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