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乐山市 | 市中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11-08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147
招标单位:乐山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0833********
联系人:刘**
招标人
028-********
联系人:蒲**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田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果山街**号 ***,***.**元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瞳视康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新街后巷子*号*栋**层*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货物类(乐山田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医用光学仪器 一体化洗消系统 吉好 G-** *(套) ***,***.** ***,***.**

合同包*:

货物类(四川瞳视康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卡式灭菌器 赛康 **-****** *(套)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宁刘明华周华佳(采购人代表)黄薇伏致江张珏琨段文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定额第*包:****元,第*包:****元,第*包:***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本项目原第**包终止采购任务。*.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蒲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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