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黄庄镇/南辛码头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约***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遇政府收取水费,由承包方负责。 *、政策性农业支持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内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或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双方必需无条件服从,各种补偿费属于各权利人所有,如果承包方不无条件服从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则,发包方不退还当年的承包费以及违约金。 *、承包方未按规定如期缴纳承包费,视为违约,预交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承包方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水稻,不得擅自开挖鱼池等破坏耕地的项目;承包方需自行平整土地进行耕种,如需开挖沟渠,必须在甲方的监督认可下进行。 *、承包方需要交纳秸秆禁烧押金**元/亩,共计****元,在生产经营完成后一个月内自行将承包地内种植的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后退还,否则押金归承包方所有。 *、发包方不提供水源、电力设施,任何水点、变压器以及架设电线杆、电线等水利设施全部由承包方自行安装解决,合同到期后变压器、电线杆以及电线杆上的电线等设施全部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搭建的活动房屋、棚子等建筑物由承包方自行拆除干净,否则全部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如若报名,竞价时所有竞价人均未出价,造成发包失败,所有竞价人员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发包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包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交易保证金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同时,发包方进行重新组织发包。 **、竞价押金:壹拾伍万元整,成交后转为违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确认承包方没有违约行为后退还给承包方。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