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宾馆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状元南路**号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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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 |
项目名称 |
宣城宾馆更新改造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勤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隆兴花园商业B区***号、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号*幢 | |
投标报价:********元(其中施工费:********元;设计费:*******元) | |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代迅猛(施工)、全先国(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 高青路****号装修工程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合一装修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合肥皓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号科研楼A座****室 | |
投标报价:********元(其中施工费:********元;设计费:*******元) | |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王军(施工)、张威(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企业业绩: 肥西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装饰设计 战新基地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学术交流中心装饰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学校建设项目W-*#楼获得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湖北沛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地址:宜昌市长阳贺家坪镇贺家坪大道**号、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号 | |
投标报价:********元(其中施工费:********元;设计费:*******元) | |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白鹏程(施工);刘金忠(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 黔西县煌都帝豪酒店二次装修消防设计改造 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维修改造工程EPC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项目(业务楼)获**** 年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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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佰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设计负责人未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胡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