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广告制作服务(双盲评审)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河北省 | 唐山市 | 曹妃甸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07日
项目编号:HBZP-2024-03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2
开标时间:2024-09-12
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广告制作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Z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广告制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更正为 ****年**月**日**点**分;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 “质 疑 函 样 本 下 载 方 式 : 登 录 唐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ggzy.hebei.gov.cn/tangshan/)-【常用下载】-【质疑函】样本及填报说明。”更正为: “质 疑 函 样 本 下 载 方 式 : 登 录 唐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jy.xzspj.tangshan.gov.cn:****/tangshan/)-【常用下载】-【质疑函】样本及填报说明。”。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七、终止、串标规定 补充(四)围标串标甄别及认定 经甄别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响应)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审及认定情况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 *)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编制或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均相同的; *)从同一IP 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 *)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高度相似或雷同的; *)不同单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时的操作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相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其余内容不变,原采购文件已做更正。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已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曹妃甸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方兴路*号建东文创院西跨**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彦萍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