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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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中“招标控制价为:工程竣工结算价的*.*%。备注:*.投标人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且下浮率不得低于*%最终监理收费=项目结算审定金额×*.*%×(*-投标报价下浮率)”修改为:“招标控制价为:工程竣工结算价的*.*%。备注:*.投标人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且下浮率不得低于*%。最终监理收费=项目竣工结算价×*.*%×(*-投标报价下浮率)”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住房保障建设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 联系人:谈于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高新区兰台横路*-*号**** 联系人:黄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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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