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川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重庆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19
预算金额:57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8
项目名称:锦川路道路工程
联系方式
023-********
联系人:李**
招标人
1359*******
联系人:陈**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锦川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川路道路工程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渝高新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石板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锦川路道路工程属于改扩建工程,工程位于重庆市高新区石板组团,道路起点接科学大道辅道平交口,自西向东延伸,终点接锦川路现状段,计量长度约***.***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km/h,标准路幅宽**m。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锦川路道路工程施工全部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相

关内容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提供,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陈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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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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