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需更正更正内容:
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二次)(项目编号:N****************),招标文件第五章中 *.*.*.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能力 :供应商自****年*月*日(含)以来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最多得*分。更正为: 供应商自****年*月*日(含)以来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最多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内江市司法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号
联系方式:*******评审、****-*******(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评审、****-*******(文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