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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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闽侯县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津钟、王敏、吴美田(组长)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号金榕永辉三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工 ****-******** |
一、项目编号:FJMC-[CS]*******-*(招标文件编号:FJMC-[CS]*******-*)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第****/****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 “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为闽侯县司法局提供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性法律服务,协助开展闽侯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派员驻点提供其他政府法制相关法律事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成交人需组建不少于*人的执业律师团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期限为*年 | 对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好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归档等阶段各项辅助性事务。律师事务所对每个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并加盖律所公章,对法律意见书负责。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王敏、吴美田(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元,***万元] :*.*% ;不足****元的,按照****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屿支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闽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磋商小组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二的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三的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司法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楼
联系方式:吕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号金榕永辉三楼****室
联系方式:江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