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城市更新项目第二批住宅区块房屋拆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宁波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项目编号:2025NBHSWCS053
预算金额:134.819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11
开标时间:2025-03-11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城市更新项目第二批住宅区块房屋拆除项目
联系方式
0574*********
联系人:金**
招标人
0574*********
联系人:张**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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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城市更新项目第二批住宅区块房屋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HSWCS***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城市更新项目第二批住宅区块房屋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城市更新项目第二批住宅区块房屋拆除项目,内容包括房屋拆除、临时围档、垃圾清运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其他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号);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投标人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jhtml办理具体业务。
*.*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响应,自行承担相应一切费用。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制作:
*.*.*.*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投标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响应。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提交: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文件*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提供,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前一天寄到招标代理公司)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中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
*.**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商会大厦 A 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号凯德上江邑*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苗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任晓云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定稿-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城市更新项目第二批住宅区块房屋拆除项目.pdf

    ***.*K

  • 评估报告.ra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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