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维保服务第十三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年维保服务第十三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合同签订后*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天府四街**号航兴国际广场*号楼*楼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天府四街**号航兴国际广场*号楼*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计划号:********************[****]*****;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太平街**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人:张慧静、周备、王宇
电话:***-********转***/***********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