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路以北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柳河路以北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对招标文件有关事宜修改如下:
*、招标公告*.*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点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