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的澄清文件
澄清/答疑公告 湖北省 | 宜昌市 | 夷陵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1月13日
预算金额:500万元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yichangJSGCTY_ZHPGFHJ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增加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项污水处理工程业绩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相关合同附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评分内容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 * 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相关合同附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本次澄清修改制作了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自行下载。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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