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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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二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服务要求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含装饰办) 更正前: 八、人员配置 一共专兼职人员* 人。其中保洁 * 人(兼会务),专职安保 * 人,兼职安保 * 人,并确定 * 名项目负责人,遇馆内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需另派人增援。 更正后: 八、人员配置 共*人。保洁*人(兼会务),安保 * 人。须保证安保岗位****小时有人在岗。遇馆内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需另派人增援。 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沟通、协调、处理物业服务范围内相关事宜,不得推脱。
因招标文件内容发生变更,需各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单位)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号 (*)联 系 人:宋向东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湘元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星程酒店十楼 (*)联 系 人:蔡欢、陈沁宇、彭新华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com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