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五洲·半岛阳光三期工程B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E**********************)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以下的澄清修改,如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质量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其表面平整度必须达到免抹灰标准,且结算不计取抹灰费用;如未达到免抹灰标准,而采取的抹灰及其他工艺(如水泥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增加其他费用。
修改为:
(*)采用铝模施工工艺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其表面平整度必须达到免抹灰标准,且结算不计取抹灰费用;如未达到免抹灰标准,而采取的抹灰及其他工艺(如水泥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增加其他费用。
二、 随本公告上传更新的工程量清单,以新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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