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内的一批玉石、瓷器、蜜蜡等物品(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温州市
发布时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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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内的一批玉石、瓷器、蜜蜡等物品(二拍),本院不负责鉴定真伪,不承担瑕疵及真伪保证,相关法律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一)评估报告明细表第**号手把件、第**号钱币、第**号项中的子弹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列,其他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本人前往领取标的物,无法现场领取标的物的竞买人请勿参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起拍价:*****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本标的现场看样时间为*********分至***分,需看样的竞买人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电话:***********,如无人预约本院将不组织看样。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第十三条规定时间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低于***万元(含本数)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成交价高于***万元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拍定日即网拍平台成交日,并非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日期。、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十二三十一

建议来法院一楼执行事务中心刷卡或通过银转账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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