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BES********、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街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合同履行期: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 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供应商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根据恩施州人社发【****】**号 、恩施州人社函【****】**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